根据教务处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,依据择优录取且录取人数不超过专业总人数5%的原则,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学生情况公示如下:
如有异议请于6月19日前反馈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林老师处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4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