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 号)、江西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关于 印发《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赣财教〔2023〕 2 号)和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 2024 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》 (赣助中心 〔2024〕15 号)相关规定,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部署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、辅导员、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。经班级评议小组公示无异 议后推荐至学院,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,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,依据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 ,认真审核参评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,并开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、班主任和申报学生本人共同互查监督,经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, 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,现决定拟推荐 2021 级材料物理 1 班吴嘉璐、2022 级能源与动力工程 3 班吴富焜、2022 级材料物理 1 班兰雨琪到学校参评 2024 年国家奖学金。
公示期9 月 27 日—10 月 10 日,凡对推荐有意见者,请于 10 月 10 日17:00 前以书面形式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反映。
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798-8251855
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
2024 年 9 月 27 日